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云0111民初4488号
原告: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街道毓秀小区商业广场KL幢1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云南官房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古渡口路1111-7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官房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4日立案,原告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在交纳诉讼费用通知的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