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胜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鹤壁市胜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503民初8616号 原告: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59763016XU。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实习),河南善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鹤壁市胜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西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17283743XR。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俨,男,汉族,1986年9月13日生,系公司员工。 被告:**,男,汉族,1984年10月27日生,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鹤壁市胜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0日立案。原告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被告已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被告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给付义务,现原告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37,由信阳万象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彭 洁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鲁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