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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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0424执29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海盐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044206528。
被执行人:浙江南湖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路10号3幢2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59085409Y。
本院在执行***与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湖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浙0424执294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履行44259.34元,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海盐县人民法院(2022)浙0424执294号一案中对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姜达明
审判员李夏琰
审判员林少辉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