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阳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都昌县阳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赣1128执2549号
申请人都昌县阳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阳峰乡卢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8769754784D。
法定代表人:江文波,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洪迈大道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8796990969X。
法定代表人:黄家阳,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都昌县阳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鄱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1128民初345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现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有房产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5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2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0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四、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7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五、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7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六、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20)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5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七、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21)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3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八、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4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九、查封被执行人江西奋飞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的房产,不动产权号【赣(2019)鄱阳县不动产权第0××9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艾鹏远
审判员  章黎选
审判员  付小芬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韩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