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

某某、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613执恢3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4年2月5日出生,汉族,诸城鑫发商贸有限公司经理,住山东省诸城市龙都街道董家崖头村457号。
被执行人: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28C房。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徐祥银,男,身份证号:370421196205145612。
被执行人:李晓安,男,身份证号:460028194605150010。
被执行人:孙宝珠,男,身份证号:110108196201294017。
被执行人:张荣山,男,身份证号:130821194910011810。
被执行人:***,男,身份证号:370124196202220018。
被执行人:董金鹏,男,身份证号:460100195809251255。
被执行人:林定旺,男,身份证号:35012719680817473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徐祥银、李晓安、孙宝珠、张荣山、***、董金鹏、林定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各种费用818682元及相应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3年11月26日以(2013)莱执字第229-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林定旺名下、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紫园路17号祥和家园5栋16层1601号不动产(证号:HK3750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林定旺名下、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紫园路17号祥和家园5栋16层1601号不动产(证号:HK375012)。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唐茂群
审判员  高绪波
审判员  曲少雪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孙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