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110执恢42号
申请执行人***市懋兴源模板租赁有限公司,男,汉族,1971年2月14日出生,住所地**区,联系方式133××××886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男,汉族,1954年2月2日出生,住所地海南省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汉族,1988年2月11日出生,住所地江苏省
***市懋兴源模板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2011)民初二初字第0011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中航建设开发(海南)有限公司、***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本案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区人民法院(2011)民初二初字第00110号,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书记员
书记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