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

上海宴特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沪0120执恢78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宴特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
法定代表人:严玉火,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宴特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上海宴特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书面申请,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沪0120民初1793号民事调解书和(2020)沪0120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顾威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附: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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