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

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81执364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民终49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永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7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81执364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