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402执1853号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四川省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移送执行四川省成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移送执行标的共计321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查明本院在执行(2018)川0402执918号执行案件中,连带责任人攀枝花学院已在履行义务时已将本案诉讼费支付给原告。现我院已将原告预交诉讼费抵扣,至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据(2017)川0402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移送追缴诉讼费3214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刁仁杰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唐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