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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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81执恢3371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381民初41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嘉兴市恒德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9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81执恢3371号【原(2022)浙0381执367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