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金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某某、攀枝花金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411执恢182号



***、***、攀枝花金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与***、攀枝花金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8日将984600元转付给***,收取执行费1540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11执恢18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