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天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冕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3433执373号
***与四川天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执行案款207389.00元及执行费3011.00元,共计210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104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民终3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