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921执恢419号
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蓬溪县水利局:
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蓬溪县水利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40,000元,其中101,400元支付(2020)川0921执1022号杨爽与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款及执行费,38600元支付给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至此,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921民初1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