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921执1022号

**、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在第三人蓬溪县水利局应领取的工程款保证金101,400元,其中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00,000元,余款1,400元用于缴纳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案件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