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年产盾构机20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施工主干道道路未全部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6-17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