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武威中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通市通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684执保288号
关于申请人南通市通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威中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185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4月23日对被申请人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的11个银行帐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2020年5月11日,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18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所采取的上述强制措施。 本次财产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