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炜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诉 讼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0104执保511号 申请人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二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中600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出具的诉讼保全保单保函提供担保,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3)青0104民初72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6000万元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2023年12月25日,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内存款以40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均因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而未能冻结。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972900873710404-60000账户内存款以10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0元);在中信银行8111101013101705310-000001账户内存款以10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0元)。 本院作出的(2023)青0104民初72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二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中6000万元存款,申请人基于以上民事裁定书依据的权利未能全部得到实现。 (2023)青0104执保511号案件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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