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信和钢结构有限公司

因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被罚款人民币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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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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