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信和钢结构有限公司

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被罚款人民币4.8万元,公示截止期: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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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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