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浦 江 县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郑生辉
被执行人: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生辉与被执行人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即(2021)浙0726执3193号执行案件,经本院执行,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对本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