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局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黑0709执45号
申请执行人: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
法定代表人:刘春胜,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崇海,男,汉族,1950年10月25日出生,系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
委托代理人:王占峰,男,汉族,1977年12月11日出生,系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局,住所地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
法定代表人:刘劲松,职务局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铁力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6月20日对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局的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和线下查询,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分期给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黑0709执4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保华
审判员  樊英华
审判员  陈凤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张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