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3执保926号
申请保全人:长春建工集团**建筑有限公司;被保全人:长春市***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长春建工集团**建筑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春市***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长春建工集团**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3)吉0193民初2477号,民事案件承办人为***。
保全案件立案移送后,已查封长春市***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2处。
现已部分保全,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