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冻结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湘0426执437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双溪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系***之妻),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1,001,295元,被执行人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伟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60,000元,或查封、拍卖、提取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