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太阳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太阳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吉0105执异30号
异议人: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曙光支行。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吉林省太阳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曙光支行与吉林省太阳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对本院驳回农行曙光支行的执行申请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异议人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异议。
本院认为,异议人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异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许撤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异议人吉林省亿西欧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