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

***、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285执2008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69年8月11日出生,住莱西市;。
被执行人: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住莱西市青岛路北段288号;电话:13255583777。
申请执行人***与青岛水集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依据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2019年4月10日生效的西劳人仲案字2018第442号判决书审结,责令莱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案款交齐。至此,(2019)鲁0285执2008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19)鲁0285执2008号执行案件所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郝玉军
审判员  刘 巍
审判员  林兆远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隋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