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402执339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124号,组织机构代码:91340400150249071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6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6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姚展,男,汉族,1974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执行人:安徽省天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园街道园南社区龙湖汇景豪庭A7栋401号,组织机构代码:91340400150300826C。
法定代表人:陈岭,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天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4185100元,已执行500000元,余款未履行。执行中,已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2019年12月11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402执3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宫俊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常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