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嘉兴恒卫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部件”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水电工张文明等2人在车间B五层楼面进行穿电线作业,张文明1人站在移动脚手架(落差2.6米)进行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受伤,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被罚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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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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