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4民初12781号

原告:***,男,1978年5月29日出生,满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泰胡路12号1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晓月。

原告***与被告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李 旭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  记  员   方琳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