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14财保289号
申请人:**,女,1983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申请人: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泰胡路12号1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晓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百环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诉前财产保全,本院认为,**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审判员 李 旭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方琳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