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102执155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21)吉0102民初9857号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吉林省远洋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04,4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浩
审判员 曹 迪
审判员 薛清昭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 齐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