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02执保353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东泰建材有限公司,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353省道以北德州天华工贸有限公司院内北侧。
被申请人:德州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办事处商贸大道396号瑞华新都汇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伟强。
申请保全人德州东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德州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轮候冻结德州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德州发电厂支行账户3705********_1存款0.00元,名下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乐支行营业部账户7130********存款0.00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2)鲁1402执保353号案件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朱若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