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6执保860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刘永前、***、长春市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9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经本院调查,***、长春市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天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享有执保金债权,申请保全人无法举证财产,经民事办案人确定,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2)吉0106执保860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