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黔0113执554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全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村扶风路158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675420425H。
法定代表人:杨译。
被执行人:贵阳白云艳山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乡政府六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736625054W。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全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阳白云艳山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贵州全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申请撤回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黔0113执5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蒋琴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潘曌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