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郓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725执201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06月生。
被执行人: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账户内的存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鄄城县房地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杨正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李旭东
书 记 员 樊祥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