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皖0705执672号
申请执行人:本院行政庭******,男性,汉族,住无,其他。
被执行人:马鞍山市黄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049282962。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本院行政庭******与被执行人马鞍山市黄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鞍山市黄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马鞍山市黄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价值2000元的财产或扣划、扣押、提取、扣留其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