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392执220号
山东省禹城市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省禹城市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2018)冀0392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山东省禹城市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