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中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115民初1092号
原告: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68199969Q),住所地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隐龙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告:温州中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566966621Y),住所地在永嘉县南城街道下塘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中展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原告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倪健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