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辽0203执保356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鑫亿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210号201、202室。
被执行人大连钻石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瓦房店市共济街道鸿宇家园小区17幢1-13室。
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作出的(2019)辽0203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大连钻石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银行存款人民币23278234.8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