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

某某与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411执384号

***(申请执行人)、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被执行人):

***与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2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82711元,利息69489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411民初14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