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鼎实集团辽河油田嘉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与***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7401执保317号 ****实业有限公司、***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2)辽7401财保8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在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61267.7元。经查,被申请人在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另案分别冻结600万元、450万元,本案为轮候冻结,已冻结金额为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