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7401执保255号
盘锦辽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盘锦辽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2)辽7401民初90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50万元,期限为1年,已冻结金额约65.8万元,已实际结算为准。因未查询到足额的申请财产,致使申请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