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鼎实集团辽河油田嘉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盘锦辽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7401执保255号 盘锦辽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盘锦辽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2)辽7401民初90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实集团辽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50万元,期限为1年,已冻结金额约65.8万元,已实际结算为准。因未查询到足额的申请财产,致使申请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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