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盘锦好达通劳务有限公司、某某河油某某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7401执362号
盘锦好达通劳务有限公司、***河油***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盘锦好达通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油***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强制执行案款280000.00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款7131.72元(含执行费4145.00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23)辽7401民初75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乐 园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