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珊珊与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104民初21981号
原告:***。
被告:某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3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4元,减半收取3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柳 迪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