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洪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祁东县洪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426执保138号

***:

你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祁东县洪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1)湘0426民初112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130万元。经采取保全措施,已部分保全完毕。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的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卫东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彭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