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金桂湾8#楼项目工程未对违反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罚款叁万元,公示截止期:2023-01-21,处罚有效期: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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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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