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慧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邹城市旺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鲁0481执保168号之一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富慧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滕州市善国南路益康大道569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富,总经理。
被申请人:邹城市旺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住所地:邹城市中心店镇。
法定代表人:沙成顺,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山东富慧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邹城市旺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出(2018)鲁0481民初23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担保人王学富名下的鲁(2018)滕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担保人王学富名下的鲁(2018)滕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昭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