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425执498号
齐河县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德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关于齐河县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德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3)鲁14民终797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应尽义务,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应尽义务,申请人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