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孟得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豫0106民初2089号
原告:***,男,1963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又名***),男,1964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被告:***,男,1979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被告:河南兴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北街9号美好新苑1号楼1单元3层西。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孟得安、***、河南兴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