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大庆宏升实业总公司、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黑0602民初2552号 原告: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大庆宏升实业总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尔图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大庆宏升实业总公司、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676元(已减半),由原告哈尔滨市斯庄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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