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08执恢276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龙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黑龙江大方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8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哈尔滨龙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大方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3,477.57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黑龙江大方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23,500.00元,执行到位标的23,500.00元(其中本案本金23,477.57元、利息22.43元),其余利息、***行金等执行款项申请执行人哈尔滨龙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哈尔滨龙庆钢构彩板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